借条和欠条主要在形成原因、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区别。
打官司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哪儿
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在法律意义上有着诸多不同。
首先,形成原因不同。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,有特定的借款事实。欠条产生的原因则更为广泛,可以是基于买卖、劳务、损害赔偿等各种法律关系而形成的欠款。
其次,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。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,诉讼时效均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,但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;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,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,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,但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。欠条,如果是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产生且双方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,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。
再者,在举证责任上也有差异。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即可,欠条持有人则需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。
此外,在法律后果上也有不同。借条反映的是借贷关系,欠条反映的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。
在司法实践中,要准确区分借条和欠条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纠纷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六十七条
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六十八条
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七十条
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
提示: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如需更多帮助,请咨询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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