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信人员不一定会坐牢。
失信人员会坐牢吗
失信人员,一般是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。单纯的成为失信人员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坐牢。
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一系列的限制和惩戒措施,比如限制高消费,包括不能乘坐飞机、高铁,不能购买高档房产、车辆等;在金融信贷方面也会受到限制。
然而,如果失信人员存在以下情形,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坐牢:
一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,情节严重的。这包括通过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,或者以暴力、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等。
二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,经法院责令报告财产而拒不报告的。
三是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等方式妨害执行的。
四是伪造、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,以暴力、威胁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、贿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,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。
所以,成为失信人员后是否会坐牢,取决于其具体的行为和情节。并不是所有失信人员都会坐牢,但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,就可能面临刑事追究。
对于失信人员,应当认识到失信行为的严重性,积极履行义务,以恢复自身的信用。同时,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惩戒,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 第十条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:
(一)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;
(二)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;
(三)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,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;
(四)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,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;
(五)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,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;
(六)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;
(七)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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